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并结合《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2022—2023学年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标注“★”为核心指标;标注“▲”为观测指标,2022—2023学年暂不作硬性要求。
指标 | 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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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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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是 | 实有49人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是 | 实有5人 |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是 | 实有6个 |
6.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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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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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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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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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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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是 | 召开日期为:202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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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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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完成安徽省高校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培训测试。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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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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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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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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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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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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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建立服务同学项目执行情况和同学满意度调研评估机制。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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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项目 |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 备注 |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11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11 | |||||||||||||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11 | |||||||||||||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11 | |||||||||||||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11 | |||||||||||||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11 | |||||||||||||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11 | |||||||||||||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11 | |||||||||||||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11 | |||||||||||||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11 | |||||||||||||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11 | |||||||||||||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11 | |||||||||||||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11 | |||||||||||||
| 11 | |||||||||||||
具体情况 | ||||||||||||||
二级学生会 组织 |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土木工程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建筑与规划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经济与管理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数理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外国语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艺术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公共管理学院 学生会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是 |
二、《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会(以下简称学生会)是中国共产党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委员会的领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是学校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学生会组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加强对同学的政治引领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学生会组织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领导、团委和省学联指导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章程,及时向同学传达党的声音和主张,引导广大同学自觉把个人理想融入到党和人民的共同奋斗之中;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思想成长、学业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晋遍需求和现实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三条 学生会必须面向全体同学,坚持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听取、收集同学在学习发展、身心健康、社会融入、权益维护等方面的诉求和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帮助有效解决。
第四条 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在校党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下,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紧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努力成长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维护校规校纪,践行“进德、弘毅、博学、善建”的校训精神,带领广大同学创造良好的校风、学风,建设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三)积极组织和开展各类科技、文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致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以达到陶冶同学情操,提高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目标;
(四)发挥学生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学校党政机关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各种正常渠道,收集、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积极参与涉及学生的事务管理,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前提下,正确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第五条 学生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学生会作为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安徽省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遵守《全国学联章程》,接受全国学联和安徽省学联的指导。
第二章 会 员
第七条 凡取得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籍的全日制在校中国本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者,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章程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务;
(二)对学生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四)参加本会组织开展的各种活动。
第九条 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校规校纪,尊师爱校,维护学校的教学、生活秩序及声誉;
(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支持本会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本会交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四)勤奋学习,刻苦钻研,锐意创新,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各项任务,努力提高自身全面素质。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条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对全体会员负责,它的常设机构是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委员会(简称学生委员会)。
第十一条 学代会每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学生会主席团提议,并得到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的同意,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代会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第十二条 学代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所联系学生人数的1%,名额分配要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
第十三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设机构、学生会组织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四条 学生委员会
(一)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学生委员会是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二)学生委员会的职权:
1.在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代表大会决议;
2.监督学生会组织章程实施;
3.听取、审议学生会执行机构的工作报告;
4.召集学生代表大会;
5.决定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个别调整事项;
6.选举产生出席上级学联代表大会的代表;
7.讨论和决定应由常设机构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学生委员会推行选举制和通过决议表决制。
第十五条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表决的方式和程序等具体事项由大会讨论决定。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
(一)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共同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选举结果应及时向大会公告;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条件应在校团委指导下确定,并报校党委批准;
(三)学生会主席团定期召开工作会议,会议由执行主席召集并主持;
(四)学生会主席团职权
1.在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生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2.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就学生会的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
3.任免学生会各工作部门负责人;
4.讨论由学生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务。
第十七条 学生会各工作部门
(一)学生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六个工作部门;
(二)各工作部门是学生会的办事机构,对学生会主席团负责。
第十八条学生会聘请团委老师担任秘书长,具体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 建立学生会组织“学校、学院、班级”三级联动工作格局。校学生会具有对各学院学生会的指导职责,各学院学生会具有对班委委员会的指导职责。
第二十条 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是各学院学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其代表由各学院会员选举产生。
第二十一条 各学院学生会在遵循学生会章程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除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成员,不设置其他任何职务。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应由各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三条 校学生会要加强对各学院学生会的联系、帮助和指导,每年至少一次通过集中会议或书面形式听取各学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或意见建议。要建立完善校学生会对各学院学生会的考核机制,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开。
第五章 工作人员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是学生的公仆,按德才兼备的原则进行选拔,自觉接受监督、考查、考核。
第二十五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符合政治合格、学习优秀、品德良好、作风过硬、群众基础好等标准,不仅需履行会员所规定的各项义务,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应当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二)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三)校学生会工作人员中来自学院学生会组织的成员不少于50%。
第二十六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必须面向广大同学进行选拔,选拔过程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确保广大同学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
第二十七条 实行学生会工作人员退出管理机制,对于无法正常完成学业的、考核不合格的、违纪违法的以及其他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学生会中心负责人,按照规定和程序予以劝退、免职或罢免。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改须经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议,并由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所有,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表
序号 | 机构名称 | 人数 | 主要职责 |
1 | 主席团 | 5 | 负责学生会各部门整体策划工作 |
2 | 综合办公中心 | 7 | 负责文件整理归档、汇编制作 |
3 | 组织实践中心 | 8 | 负责活动统筹策划、组织团建 |
4 | 纪律监察中心 | 7 | 负责活动出勤统计、秩序维持 |
5 | 文化建设中心 | 8 | 负责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 |
6 | 青年媒体中心 | 7 | 负责多媒体平台新闻发布、照片拍摄 |
7 | 权益维护中心 | 7 | 负责学生权益调查、维护、反馈 |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1 | 丁昕冉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1 | 14/102 | 否 |
2 | 马梦慧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1 | 1/56 | 否 |
3 | 王娜娜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1 | 4/96 | 否 |
4 | 王润民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0 | 12/43 | 否 |
5 | 朱倩倩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1 | 1/57 | 否 |
6 | 任辉涛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1 | 1/41 | 否 |
7 | 向羽彤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1 | 3/34 | 否 |
8 | 刘义伟 | 共青团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 | 8/55 | 否 |
9 | 刘家滋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1 | 13/96 | 否 |
10 | 刘祥伟 | 共青团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 | 1/88 | 否 |
11 | 孙乾 | 共青团员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 | 12/97 | 否 |
12 | 孙磊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1 | 7/49 | 否 |
13 | 苏姗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1 | 21/92 | 否 |
14 | 李文静 | 共青团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 | 3/81 | 否 |
15 | 李梦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1 | 22/96 | 否 |
16 | 吴义雪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 | 31/107 | 否 |
17 | 吴晓萌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1 | 1/29 | 否 |
18 | 何静 | 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 | 28/92 | 否 |
19 | 邹叶骏 | 预备党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0 | 8/49 | 否 |
20 | 宋子俊 | 预备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 | 20/97 | 否 |
21 | 张元政 | 共青团员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1 | 18/96 | 否 |
22 | 张妍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1 | 20/100 | 否 |
23 | 张浩 | 共青团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 | 6/99 | 否 |
24 | 张硕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1 | 25/92 | 否 |
25 | 陈刘亮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7/63 | 否 |
26 | 陈菲菲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15/94 | 否 |
27 | 陈雪生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0 | 8/43 | 否 |
28 | 陈颖 | 共青团员 | 外语学院 | 20 | 28/96 | 否 |
29 | 陈稳 | 预备党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 | 29/96 | 否 |
30 | 郑文轩 | 共青团员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20 | 1/92 | 否 |
31 | 赵心悦 | 共青团员 | 环境与能源工程学院 | 21 | 9/36 | 否 |
32 | 赵滢 | 共青团员 | 外国语学院 | 21 | 2/96 | 否 |
33 | 郝建林 | 共青团员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 | 25/94 | 否 |
34 | 钟宁宁 | 共青团员 | 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 21 | 2/54 | 否 |
35 | 段博凡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19/184 | 否 |
36 | 娄紫怡 | 共青团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 | 8/50 | 否 |
37 | 贺贝贝 | 预备党员 |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 | 5/94 | 否 |
38 | 夏佳俊 | 共青团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0 | 1/35 | 否 |
39 | 徐明雅 | 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 | 12/92 | 否 |
40 | 徐墨然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1/75 | 否 |
41 | 黄锐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34/184 | 否 |
42 | 戚昊翔 | 预备党员 | 数理学院 | 20 | 7/42 | 否 |
43 | 彭嘉楠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 | 10/60 | 否 |
44 | 韩璐 | 共青团员 | 公共管理学院 | 21 | 6/102 | 否 |
45 | 程袤琦 | 共青团员 | 机械与电气工程学院 | 21 | 6/52 | 否 |
46 | 靳萍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3/94 | 否 |
47 | 蒲子卿 | 共青团员 | 数理学院 | 21 | 16/92 | 否 |
48 | 裴曾隽 | 共青团员 | 土木工程学院 | 21 | 24/184 | 否 |
49 | 黎孟悦 | 共青团员 | 外语学院 | 20 | 13/96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由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原则同意,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5人,提名候选人6人,差额1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三、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党委学工部、团委酝酿提出,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有关要求,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和主席团由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二、经校党委和省学联原则同意,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委员会设委员21人,提名候选人26人,差额6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委员会设主席团5人,提名候选人6人,差额1名,差额比例不少于20%。
三、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是自下而上、上下结合,进行三轮民主推荐,每轮推荐后,均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上报党委学工部、团委审核。根据多数学生的意见,按照品学兼优、德才兼备的原则,提出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团委和省学联同意后,提交大会主席团。经大会主席团初步确认,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酝酿讨论情况确认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党委学工部、团委酝酿提出,报学校党委和省学联审查同意后,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时,实到会的代表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事因病请假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选举时收回的选票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五、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
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出席本次大会的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反对票或弃权票。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该候选人姓名右边表示“赞成”的框内画“O”;不赞成选票上的候选人,在该候选人姓名右边表示“不赞成”的框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他人”下面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每张选票上表示赞成和另选他人的总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选举时,被选举人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当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多的当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可以在未当选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产生。
八、填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字迹要清楚,符号要准确。全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部分有效。
九、大会选举设监票人6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设计票人6名,其中总计票人1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从非委员候选人代表中推选,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提交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对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工作人员由会议主持人指定,经大会主席团审议后通过,在监票人监督下工作。
十、选举结束,总监票人宣布计票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结果。新当选委员、主席团成员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各代表团酝酿讨论,由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选举中如出现本选举办法规定以外的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七、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大会时间及地点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于2022年12月8日在南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报告厅召开,会期一天。
(二)代表数量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170人。
(三)主要议程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议程:
一、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二、听取并审议《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三届学生委员会工作报告》;
三、听取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四、选举产生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委员会;
五、选举产生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届学生会主席团;
(四)宣传报道链接
/auatw/2022/1208/c5740a206965/page.htm
八、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代表大会、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研究生代表大会
代表产生办法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组织:
经学校党委研究,并报请安徽省学联同意,共青团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将于2022年12月召开。为了开好这次学代会,做好代表的选举工作,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研究生会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会组织的工作现状,现将代表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代表选举单位的划分
代表选举单位是选举产生学生(研究生)的代表大会代表的组织基础。结合我校学生会组织设置的实际情况,以学院为单位全校共划分为11个选举单位。
二、代表的名额及分配原则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会章程》、《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研究生会章程》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并报请批准,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确定为170,研代会代表名额确定为50.
三、代表应具备的条件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第四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必须是具有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应具
以下条件:
(一)应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二)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德,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三)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学生工作,乐于为学生服务。
(四)与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见,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信任。
(五)能够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未受过纪律处分。
(六)所有课程无不及格情况。
四、代表产生的程序和时间要求
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应根据分配的名额、构成比例和代表条件,严格按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学生代表。工作步骤为:
(一)组织动员。11月3日至11月4日,学校团委召开基层团委(团总支)书记会议,动员部署第四次学(研)代会筹备工作,重点解读学生代表选举推荐有关办法。 11月5日至11月7日,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组织召开学生大会,学习有关文件,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学生代表推荐、选举工作。
(二)产生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11月8日至11月11日,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组织根据分配的代表名额,以学院为单位组织学生,在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中公开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各基层团委(团总支)、学生会组织根据推荐情况,按不低于代表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
(三)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初审与批复。各学院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和推荐情况于11月14日报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核。同时报送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和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推荐情况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推荐的方法步骤、提名原则、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结构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初审,并于11月15日反馈给各学院。
(四)产生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11月16日至11月18日,各选举单位召开学生大会,与会学生根据代表名额和结构要求,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在候选人初步人选中进行差额推荐。推荐结束后,各选举单位召开团委(团总支)会议,根据学生大会推荐情况和代表结构的要求,按不低于代表人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
(五)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资格初审与批复。各选举单位于11月 21日向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报送《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册》和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酝酿情况的报告。11月22日前,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情况进行初审并报校团委审查批复,对不符合规定程序或不具备资格条件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推荐或撤换。
(六)正式选举代表。11月23日至11月25日,各选举单位召开全体学生大会,与会有选举权的学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按不低于代表人数20%的差额比例)选举产生代表。选举结束后,向代表资格审查小组报告代表选举情况和结果,同时报送代表名册和代表登记表。
(七)代表资格的审查和获得。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选举单位的选举程序和代表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作出同意的批复。起草代表资格审查报告,经大会预备会议审查同意,当选人获得代表资格。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学生团体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团体队伍建设,激励和促进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中青联发〔2019〕9号)、《中共教育部党组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党〔2020〕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由党委学工部会同校团委组织实施。坚持工作业绩与工作能力评价相结合、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自我评价、同学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学生社团负责人。院级学生会、学生社团负责人考核由各指导单位党组织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良好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素质,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学校建设发展服务;遵纪守法,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道德水准,以身作则,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求真务实,坚持原则,为人做事公道正派;勤奋学习,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创新精神,学习成绩良好,能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热心学生工作,热忱服务同学;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善于团结广大同学,民主作风好;有较强的组织能力,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主动带头和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开展各项工作。身心健康,自觉养成积极向上的生活方式。包括政治素质、工作能力、工作实绩、纪律作风、学业表现五个方面。
第三章 考核标准
第五条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标准为:良好及以上等次,考核成绩须在80分以上,且位于参加考核总人数的前30%;其中优秀等次,考核成绩须在90分以上,且位于参加考核总人数的前10%;合格等次考核成绩须在60分以上;考核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定为不合格:
(一)违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不能保持一致的;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学院规定,受到相应处理者;
(三)一学期内学习科目(含考试、考查)有两科及两科以上不及格者,或连续两个学期有学习科目不及格者;
(四)在学校规定时间内需要通过的考试未通过者;
(五)工作态度消极,履职尽责不到位,不能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第四章 考核程序
第七条 考核每学期一次。
第八条 学生会工作人员每学年的测评成绩由自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和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组评议组成。学生社团负责人每学年的测评成绩由自评、学生满意度测评和社团星级评定结果成绩组成。
(一)自评。学生会工作人员对本人一学期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自评,按考核评价的内容与要求提交写实性的述职报告,并进行自评,占考核成绩的20%。
(二)学生满意度测评。学生会工作人员学生满意度测评由校院两级学生会、普通学生代表(一般不少于20人,兼顾不同学院、专业和年级),根据学生会工作人员平时工作、述职情况等进行测评打分;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满意度测评由社团成员代表,根据社团负责人平时工作、述职情况等进行测评打分。占考核成绩的40%。
(三)学生会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组评议。依据日常工作表现等,考核领导组通过适当形式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测评,占学年考核成绩的40%。
学生社团负责人的组织评议成绩由星级社团评定考核结果直接代入,占考核成绩的40%。
第五章 考核结果及使用
第九条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综合素质评定、奖惩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条 考核结果合格以上者,颁发相应证书。
第十一条 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可续聘。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二条 各学院、学生社团指导单位参照本办法对所属各类学生团体工作人员进行考核和赋分,建立工作台账备查。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此前有关学生会组织和学生社团负责人工作考核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党委学工部和校团委负责解释。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万华 | 是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韦小衡 | 是 |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安徽省学联秘书处邮箱ahsxl@qq.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