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人策略社区官方网站土木工程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发布时间: 2018-12-24 浏览次数: 54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广大教职员工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特制定土木学院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

第二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紧密联系广大教职员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在掌握理论的科学体系上下功夫,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上下功夫,在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引导教职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理论水平、丰富知识素养、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建设高水平有特色建筑大学而努力奋斗。

第二章 组织领导

第三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要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各学院党委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校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要了解和掌握学习情况,抓好检查督促工作,并及时发现学习典型,总结学习经验。学院党委办公室将每学期学习计划与总结报送校党委宣传部。

第三章  学习内容、方式与时间安排

第四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的主要内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党规,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关高等教育的文件、政策、会议精神等;学校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校党委规定的其它学习内容。

第五条 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暑假、寒假除外),学院提供学习资料。学习方式可以采取精读文件、专题讨论、观看录像、辅导讲座、专题报告、经验交流、调研考察等方式进行。具体安排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四章 学习要求与管理

第六条 土木学院领导要带头学习,发挥表率作用。教职工要积极认真地参加政治理论学习,不断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在学习过程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专业学习与政治理论学习的关系,努力提高学习成效。

  第七条 学习时,指定专人做好学习记录,详细记录学习内容、形式、时间、地点和出缺席人员等。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习的要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应集中精力,不做与学习无关的事情,保证学习质量。

  第八条建立和管理好所属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档案,要把教职工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成效作为教职工奖惩、年终考核、晋级、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学院党委要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相应措施,保证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的落实,取得成效。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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